第291章 幸南京(九)合作无非分赃(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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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1章 幸南京(九)合作无非分赃 (第1/3页)

  田义点了点头,道:「咱家明白了,高公子请继续。」

  高杞道:「家叔的意思是,您在南京守备太监的位置上已经十三年,根基深厚,若能更进一步,成为御马监掌印,那也是水到渠成之事。而且,御马监掌印在内廷之中地位尊崇,与东厂提督相比,其实权势也不遑多让,而且……」

  眼见得高杞故意停顿,田义只好配合着问道:「而且怎的?」

  高杞这才神秘一笑,道:「而且家叔说了,御马监的权力,要不了多久,还会继续有所扩大。」

  「哦,有这等事?」这倒是田义万万没想到的一句回答,不禁问道:「不知该是如何扩大?」

  其实对于御马监的权力大小,田义当然是很清楚的,可以说现在就已经很大了。田义之所以还是认为东厂提督要比御马监掌印更好一点,其实主要不是从权力大小考虑,而是单纯从地位来考虑,或者更直白一点说:东厂提督比御马监掌印更靠近皇帝一点。

  在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历来以司礼监和御马监最值得重视。司礼监代皇帝审批阁票,与内阁对柄机要,实为「内相」;御马监与兵部及督抚共执兵柄,实为内廷「枢府」。

  其实在此之外,御马监还要管理草场和皇庄、经营皇店,与户部分理财政,是明廷,或者说是皇帝的「内管家」;而曾经两度设置的西厂,也是由御马监提督,当时都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分庭抗礼——当然,万历朝是没有西厂的。

  简单介绍一下御马监的两大权柄:兵权和财权。

  先说兵权。由于御马监职掌御马,自然有养马、驯马人员,由此产生了一支由御马监统领的禁兵――腾骧四卫及四卫、勇士营。

  弘治十年十月,兵部尚书马文升在一道奏疏中对明代禁兵的设置情况作了回顾,其中便提到了御马监所统领的这支禁兵:

  「我太祖高皇帝有天下,法古为治,制兵之法极其周悉。故置十六卫亲军指挥使司,不隶五府,为禁兵。……永乐中,复设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又选天下卫所官军年力精壮者及虏中走回男子,收作勇士,常数千人,俱属御马监,更番上直,委以心腹内外官统领,其盔甲器械俱异他军。」

  从这份奏疏可知:御马监由管辖养马人员进而统领禁兵始于永乐年间;这支禁兵最初的来源,是从各地卫所挑选的精壮之士,以及从蒙古地区逃回的青壮年男子;这支禁兵不属亲军指挥使司所辖的上十二卫(后为二十二卫),但地位显然高于上十二卫,是禁兵中的禁兵;这支禁兵的职责是「更番上直」,也就是担任宿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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