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区区二千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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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任弘的目光,总是时不时落在游啮铁身上,这位任安故人之子容貌平凡,但却披着一件皮毛黑白相间的裘服。

  任弘仔细瞧了瞧,确定自己没看错。

  造孽啊,这竟然是国宝的皮!

  后世陕西太白县也有大熊猫,所以熊猫在秦岭以北出没不稀奇,而且汉武帝时的东方朔已经见过这种动物了,还记了下来:“南方有兽,名曰啮铁”,他说这动物似熊,黑白斑驳,能舔食铜铁及竹骨。

  不过在汉代人眼里,熊猫并不是可爱的代名词,反倒被视为……猛兽!

  咬合力跟狮子差不多,吃竹子腻了偶尔还下山吃头羊开荤,可不就是猛兽么。

  中途休息喝水时,游啮铁指着这熊猫裘衣告诉任弘道:“这啮铁兽皮可有些年头了,乃是三十多年前,任公还在武功县时,带着我父在山上打的。因我父出力最多,论功行赏时就分给了他,打到的那天我刚好出生,便给我取了这名。”

  而年纪稍大的几人,多是任安的旧下属,则开始七嘴八舌,给任弘说起任安当年在武功县的事迹。

  “任公是关东人,最初来武功县落籍时,只带了一把环刀,赶着一辆马车,本地轻侠想要欺辱他,结果都非其一合之敌。因为任公为人骁勇,打架打出了名声来,于是便替代别人在靠近山林的亭中做求盗。后来因为破了案子,赤手空拳捕到了三个拦路抢掠的贼人,便升为亭长。”

  那个亭叫太乙亭,便是任弘他们要去的地方。

  “武功县偏僻,不比茂陵等地,穷啊,县中男丁要靠狩猎来补贴家用。任公便常常带队入山,部署老幼弱壮打猎的地点,以兵法之策围猎,每次都能收获颇丰。”

  “而为众人分配麋鹿鸡兔时,能做到让每个人都满意,众人皆言:‘无伤也,任少卿分别平,有智略!’”

  任弘颔首,人不患寡而患不均,当年陈平就是在乡社时分肉平均,而得到赞许,许下欲宰天下的大志的。

  这时又一人凑过来道:“还有一事,有一次狩到了几头大野猪,任公便做东,宴请县中父老相聚。当日到场的有几百人,任公只看了一眼,便问说:‘某某为何没来?’众人都十分惊异,原来任公竟能记得每个人,且目光如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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