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心有猛虎(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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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音刚落,外头值夜的赵汉儿便来禀报:

  “傅公,伊循城主在外求见。”

  “真快。”

  傅介子似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叹息道:“走,出去瞧瞧罢。”

  到了外头,却见伊向汉一身戎装,似乎刚外出狩猎归来,而任弘看到,在其身后的胡杨木架上,抬着一具满是伤痕的女尸……

  “傅公,大不幸!”

  伊向汉朝傅介子长拜,亲吻他的靴尖:

  “我的匈奴妻子,在湖边狩猎时,遇到猛虎袭击,不幸身亡了!”

  ……

  除了傅介子外,众吏士都有些震惊,虽说是被迫迎娶,但一日夫妻百日恩,没想到伊向汉这么快就下狠手了。

  任弘的目光更是在那莫名死去,有些可怜的匈奴贵女,和伊向汉之间游移。

  这位看上去和颜悦色的伊循城主,此时的脸庞,真像极了任弘在罗布泊畔偶遇的吊眼大虫……

  死了老婆的伊向汉并未表现出多伤心,甚至已将此事抛到脑后,反而大包大揽,要替汉使狠狠惩戒那帮胆敢掘汉军将士坟冢的粟特人。

  “按照楼兰的律法,杀人者死,劫贼则断其一臂,并砍掉一只脚。”

  伊向汉恶狠狠地说道:“若是不够,便将他们埋在沙子里,活活渴死!”

  他本意是想讨好傅介子,谁料傅介子却摇头道:

  “伊城主,我记得在楼兰,所有涉及到外邦人的案件,不是都要交给楼兰王来审判么?”

  任弘和奚充国对视一眼,好个傅介子,做事一环扣一环,让安归不得不露面的理由,来了!

  虽然后世作为楼兰文字的“佉卢文”尚未从北印度那一带传过来,但楼兰立国数百年,已经有了不成文的口头法律。

  近二十年来,他们甚至开始学习使用汉文,将那些传统书写下来,作为法律,掌握在楼兰王手中。

  楼兰虽是封建领主制,但为了强调王的权威,楼兰王集

  军事、行政、神权、司法大权于一身,他既是国王,也是最高审判官,事无大小,不管是丢了两只鸭,还是盗了一头牛,一律亲自过问。

  毕竟全国才万把人呢,楼兰王就好比汉朝一个县令,还真管得过来。

  按理说,城主们只能反映情况,调查事件经过,但最终裁决,都要由楼兰王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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