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附加要求(2/3)

  【我的老婆是全能大明星】小说免费阅读,请收藏 全本免费小说【qbmfxs.com】

  无论是这份她有生以来接到的金额最高的代言费,还是合约里的其他福利条款,都让吴茉莉心动不已。

  在与乐队的其他成员进行一番商讨之后,吴茉莉在林琳拟定的合约条款里加入了一个新要求,那就是要为野玫瑰乐队的其他成员也提供一份代言合同。

  这个要求其实也很常见,无非就是一些已经成名的大明星为了帮带尚未成名的新人而提出的绑定条款。

  只不过吴茉莉自己也是新人,虽然她现在人气很高,但节目过后发展如何还是一个未知之数,这种要求就显得有点唐突了。

  但是林琳把她的这个要求提报给李凌之后,却是得到了他毫不犹豫的肯定答复。

  反正野玫瑰乐队其他人的代言费又不贵,每人每年十几万就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了,这点小钱对李凌来说算不得什么。

  而且只要吴茉莉不离开野玫瑰乐队,说不定以后整个乐队也能火起来,到时候其他成员的身价同样会倍增。

  现在花点小钱做投资,未来获得大收获,何乐而不为呢?

  在提出这个要求之后,吴茉莉心中还是有点忐忑的。

  但是为了自己的伙伴们,她又不得不提出这样的要求。

  虽然说她自己有了代言费之后,肯定会把其中一部分,甚至是很大一部分用于乐队和队员们身上。

  只是与她一起组建乐队的人,都是三观一致、志趣相投的女孩子。

  吴茉莉本人就是心高气傲,不会接受无功之禄的人。

  也就是说,野玫瑰的成员不会无偿接受吴茉莉的帮助。

  最好的办法,就是也为她的队友们也争取到一份合约。

  因此,她很担心对方会觉得自己贪得无厌,不但拒绝了这个额外条件,甚至会把她的合约意向也取消掉。

  当林琳给出肯定答复的时候,吴茉莉简直是喜出望外。

  “这个公司的老板竟然这么慷慨,肯定是个好人!”她的心中这样感慨道。

  只是不知道,当她知道公司的老板是那个在她心目中“长得帅绝对渣男绝对坏”的李凌,并且公司的副总是她那不愿相认的父亲时,又会是什么样的感想。

  签下两位代言人之后,代言人素材的拍摄就要着手准备了。

  拍摄是江启东找的专业广告团队,不仅要拍摄图片素材,同时也拍摄不少视频短片,可用于外包装图案、电视广告、线下商圈展示等各种用途。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