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 大礼(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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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人讲究的是诚意、正心、修身,升官发财应该是人生的过程而非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人生应该有比升官发财更高级的追求。

  但比起朝廷标榜诚意、正心,实则意不诚、心不正的风气,曹化淳实在不知道赤裸裸的追求和暗戳戳的猥琐,究竟哪个更胜一筹。

  不论如何,曹化淳都认为,元帅府此时上上下下,在精神思想上都比狮子军时期更加混乱。

  首先是刘承宗婚礼筹备的仪制早已僭越,那身做工精美的暗纹皮袍,虽然是暗纹,曹化淳还是能看清楚那十二章纹,他对那东西最熟悉了。

  龙啊蟒啊,没有什么关系,在大明这些玩意不是随便穿,但不说棉甲戎服的团龙纹,单就飞鱼斗牛蟒袍龙袍这些赐服,能穿在身上的人太多了。

  只有十二章纹,是从舜帝到大明,仅有秦代中断的帝王仪制,只有皇帝才能把十二章齐齐穿在身上。

  尤其在刘承宗提到刁民之说时,他能明显感到巨大的危机感。

  那些话不是说给他听的,而是说给当时在院中落座的帅府诸将听,唤醒人们潜藏在心里对朝廷的敌意,引导元帅府治下军民拥有比升官发财更为高级的追求——变革天命。

  消灭其口中不务正业不事生产霸占财富的刁民,为了更多人的幸福,为了让更多人有自由追求权力与财富的机会,顺天应人,发起东征。

  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显然刘承宗是在统一思想,要把大义握在手里。

  曹化淳看见这个时机,他想坏了刘承宗的事。

  刘承宗过去以逃兵身份起兵反叛,违背了法律要被剿灭,但剿不灭的情况下,就算书信扔到崇祯脸上,崇祯也无法在道义上责难半分,因为欠饷吃不饱饭,这是朝廷没干好朝廷的事。

  但如今时过境迁,曹化淳认为这场婚礼,正是削弱刘承宗反叛正义性的好机会。

  他的意思是反正这会刘狮子僭越是板上钉钉,拦是拦不住了,不如由皇帝下诏从兰州采办,赐他一套亲王成婚的仪制。

  最好再给兰州发一万套盐引,按国内盐价拨十万两从元帅府购三百万斤青盐,作为婚礼花费,以示朝廷对其厚爱仁义,做给河西内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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