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四章 写入大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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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历史上的朱元璋办胡惟庸,办李善长一案,就提到了一个罪名……通倭!…

  很多人都觉得荒唐,很多史学家也考证,完全是诬陷,就是为了铲除李善长等人,捏造的罪名,就算老李他们有心谋反,也不会傻到通倭通寇,根本是朱元璋胡来。

  貌似这么说,也能讲得通。

  毫无疑问,朱元璋就成了天性薄凉,为了屠杀功臣,不惜捏造罪名,罗织陷害的暴君。

  但如果稍微多说两句,把走私的问题放上去,似乎就不一样了。

  李善长和胡惟庸的手下,有没有向北元,向倭国走私商品?有没有从中获利呢?

  应该是有的!

  毕竟大明立国之初,百废待兴,物资奇缺,这时候走私肯定能获得巨大的利益,不管是胡惟庸,还是李善长,他们不做,也挡不住下面的人。

  这时候该怎么定罪?

  走私?

  或许不够劲儿!

  看看国法……也算不得什么大罪!

  那就通倭吧!

  按照谋反来算!

  事情这么一顺下来,似乎就有了另一番缘由。

  李善长这一次及时倒戈,站在了张希孟一边,甚至给他自己的未来解套了,只要不出意外,这老头是可能安享晚年了。

  根据李善长和张希孟的共同意见,大明要增设一个商业部。

  这样一来,明朝的财税格局就会彻底改变。

  首先,户部执掌田亩户籍,总揽民政事宜。

  自户部之下,是各地布政使,知府,知州,知县……这一整套体系,管理百姓和土地。

  然后是商业部,商业部负责农业之外的一切经济活动,大到商行,作坊,小到店铺,门脸,全都要在商业部登记,取得核准。

  商业部向下,也是连着布政使,各级地方衙门。这时候就要在地方衙门增设主管商业的吏员,层层落实。

  在户部和商业部之外,就是税务部……所有的田赋、商税、关税、盐税,悉数归结到税务部,由税务部负责征收,缴纳进入国库。

  按照目前大明的规矩,国库还在户部之下,也就是说,户部虽然不负责征税了,但是户部却能代管国库,依旧权柄惊人,在财税各部当中,处于主导地位。

  如果想要继续改革,就是再增加一个主管花钱的财政部,同时将国库转给银行……不过当下并不需要,毕竟李善长主管中书省,还有几位参知政事,完全可以把这些事情负责起来。

  也就是说,这一次的调整,李善长获利最大,不但巩固了地位,还顺利扩大的管理的范畴,终于找回了一点属于左相的尊严。

  肉眼可见,老李都年轻起来了。

  面对这个结果,哪怕强如老朱,都只能徒呼奈何。

  一旦群臣商议妥当, 洪武大帝都要当摆设,没有办法,你一个人,斗不过我们这么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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