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活该你穿绯袍!人太好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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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崇俨极力婉拒后,失魂落魄的跟着李彦出去。

  刚刚离开西市,在一个无人的角落,明崇俨大礼就拜下了:“李机宜,救我!救我明氏上千口人啊!!”

  明氏也是地方大族,按照门第来看,是寒门,但钱财富裕。

  否则的话,炼什么丹啊,那是有钱人的爱好。

  李彦扶起他:“我若不是念及与明道长的交情,也不会特来提醒。”

  明崇俨显然慌了手脚:“多谢李机宜!”

  “不必言谢!”

  李彦对于毒品极为痛恨,哪怕他不喜欢李治,但也不希望唐高宗因为这个原因挂掉,何况还有太子。

  而且按照历史上发展,太子过几年就暴毙,李治还有十多年好活。

  这两人指不定还是太子受影响更大,毕竟底子太虚。

  李彦定了定神道:“罂粟本该是药用,只是过犹不及,才成了毒物,如果用料适量,单单用以镇痛的话,是完全可行的。”

  明崇俨惨然道:“可贫道只会炼丹,不会改良丹药啊,这药量是多是少,贫道也不知。”

  李彦也不懂,他是学历史的,又不是学医的,唯有问道:“陛下和太子殿下服用五云丹多久了?多长时间服一次丹药?”

  明崇俨道:“陛下服用三年了,一月服用两枚,殿下服用两年,半月服用两枚。”

  果然太子依赖性更重。

  李彦只有往好的方向想:“五云丹的药效在云丹之上,害处也更小些,现在还有挽救的余地,你一定要将丹方改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丹药的配方是从何处得来的?”

  明崇俨摇头:“师父并未说过。”

  李彦沉吟着,目光一亮:“对了,你师父既然跟随孙真人修习过,为什么不去请教他呢?或者去请求刘太医?”

  药王孙思邈既会炼丹,医术又高超,是真的牛逼,而这个时期,他就住在长安。

  李治本来想让孙思邈当官的,但孙思邈婉拒了,推荐自己的徒弟刘神威,进了太医院。

  历史上的三年后,孙思邈年高,恳请返回故里,此后退隐五台山,专心立著,直至病故。

  李彦很清楚,孙思邈这种不愿意当官的,很难请动,但他的徒弟刘神威至少可以拜会一下。

  然而明崇俨闻言,冷汗又下来了。

  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隐瞒,低声道:“孙真人对师父不太喜爱,将其逐走。”

  李彦皱眉:“此事我本不该过问,但现在确实是非常之时,明道长不可隐瞒,到底是何原因?”

  明崇俨叹气:“孙真人之意,是师父学医之心不诚,一心只想为官,才让他离开,后来师父传授我武艺,也是我父亲与他约定,会为其谋得一官半职。”

  这是真的一心只想当官,怪不得孙思邈不喜。

  明崇俨的师父叫林建业,在丹徒县当法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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