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博山炉中沉香火(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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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份海捕密信的底下,除了平南王尚可喜的署名,还加盖着两广总督李栖凤的大印,显然是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悄悄送来的。而纸上风雨泼溅、边角漫灭的痕迹比比皆是,又显然是通过官道驿站一骑绝尘,加急送到云南地界的——

  毕竟云南与两广仅有一线之隔,李定国又踪迹神秘地奔袭广州城,云南这里不必多想,都知道该是朝廷防范的重中之重。

  “安仁和尚,这江闻乃是广州谋逆的反贼,虽然他的行踪诡异、来历不明,但在平南王府彻查之下,已经掌握了诸多线索,确认他在匪乱当中牵扯甚深,甚至与各个主谋都有瓜葛。”

  “平南王尚王爷在探得此事之后,已经快马上报给了朝廷,想来不久便会将他列为钦犯,普天之下缉捕,让他插翅难逃!”

  安仁上人毅然反驳道:“吴总兵,谋逆造反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岂能凭一己揣测便诬告成罪?”

  吴之茂冷冷说道:“说得好。你们悉檀禅寺作为东道,应该对诸位俗家香客都了如指掌才对。此二人身上可有官凭路引?难不成是从地里蹦出来的?”

  为了防止流民作乱,明清两代都严格执行了最早可追溯到周朝的关卡制度,这些交通要道陆上为关、水上为津,严格制度下一旦有人违反,则要遭受重罚——【对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

  而如果从关口以外的地方偷越的,称为“越度”,处罚更重——【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

  这样的规定不管官民、遑论满汉,都必须要受到监督,如顺治三年颁布的《大清律例》,甚至还专门设立了官员“赴任过限”之罪——【无故过限者,一日笞一十,每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并留任。】

  当初江闻骆霜儿两人,乃是为镇压沸海中的五羊,仓促中被抛到了云南宾川鸡足山这个地界,自然没有这些随身东西,甚至为了防止遭到盘查露馅,还特意在山下躲了几天,才试探着到悉檀寺内挂单。

  而投宿之后,弘辩方丈心思缜密,为了防止两人身份暴露,也为他们伪造了关凭路引等契据。伪物拿来防备一般的盘查倒是绰绰有裕,但面对着兴师问罪的平西王府,安仁上人就不确定能否瞒天过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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