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这故事不好(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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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牧静静听着。

  有些朋友,常常不来往,可感情却不减丝毫。

  李牧记得很清楚。

  肖正阳和凌志从自己老婆口中得知秦暮雪跑掉的当晚,两人就去了一趟李牧老家。

  一个提着酒。

  一人买了些冷菜。

  酒。

  李牧没有喝,就吃了点冷菜。

  甭管李牧年纪多大,他的人生不需要麻醉,晚上因为担心需要自己这个儿子签字,李牧还在重症监护室外面椅子上坐了一夜。

  其实。

  作为朋友,凌志是李牧和肖正阳三個中最帅的。

  五官棱角分明宛如刀刻过的一样,尤其那双清晰的单眼皮眼角有点自然上扬,而他的嘴唇特别薄,按照宁阳市的说法,一般嘴唇薄的男性都特别薄情,反观那些嘴后的男性往往特别重感情。

  可凌志并不薄情。

  甚至很深情。

  他属于入赘,其实以他的外貌配唐末委实可惜了。

  只是人的缘分怎么说呢!?

  很玄妙。

  唐末和凌志是在大学认识,大概被凌志长相吸引,唐末倒追的凌志,李牧听秦暮雪说过好像凌志一开始并不想搭理唐末,两人在一起的原因,还是凌志生了一场重感冒,唐末偷偷溜进男生宿舍给他喂的药。

  大概被她的举动感动了。

  原本对她并没有感情的凌志,同意和她在一起,知道她是独生女,希望他能去自己家,凌志一一照做了。

  很多时候,人真的无法预判到自己某个行为会改变多少人生轨迹,也改变多少事!?大学毕业,凌志入赘到唐末家,一开始说的也不是什么入赘,就是凌志爸爸在他小时候离世,母亲又改嫁,他孤身一人到唐末家过日子,以后也就是一家人。

  这原本很好。

  可大多数人的特性,就是得到之后不懂珍惜。

  唐末没有忘记自己为了追求凌志偷偷溜进男生宿舍的事,可大概感觉凌志成为自己老公,而自己曾为他放下颜面,所以对他并不好,尤其帮他生个一个儿子之后,而唐末的父母在凌志儿子出生之后,就像老唐家后继有人一样,彻底放纵自己。

  整天就在家带孩子,没事的时候就去打牌。

  而唐末也不上班。

  一家几口的重担全压在凌志身上。

  他岳父年纪并不大,李牧见过,身体很结实,偏偏不帮凌志丝毫,没钱就向自己闺女要,总之要不到一千,也能要到三百,有这三百足够打一下午牌了,至于凌志岳母和他岳父一样,身体健康无病无灾,住在城里也没什么土地需要种,稍微找点事做,也能帮凌志减少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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