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完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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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成走出门口,看着部下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叹了口气。作为一个由后世而来的穿越者,他这么做的用意自然要比方才和部下说的要深远的多。自从隋炀帝开始推行科举制开始,科举制度在古代中国这片沃土上便茁壮成长,制度越发完备、公平,选拔出来的官员在整个政治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和重要性也在不断提高。从一开始只不过是皇权用于招揽英雄,制衡勋贵士族的工具逐渐成为了封建国家选拔官员的主要来源。尤其是到了宋代中期,与科举制度而产生的庶族地主阶层逐渐取代了原有的勋贵、士族,成为了封建士大夫阶层的主流。即便是至高无上的皇权,也必须在承认与保护庶族地主阶层利益的前提下才能维持自己的统治,即“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毫无疑问,相对于科举制兴盛之前的察举、举孝廉、九品中正制等选拔官吏的制度来说,科举制度是具有巨大的优越性的,选拔标准的客观性、公平性、广泛性等等都有利于从皇权能够从最大的范围内选拔出优秀的人才来填补官僚队伍,并保持统治阶层一定程度的新陈代谢以确保整个阶层的活力,统治给予下层庶族地主中优秀人才一定的上升通道,获得其支持,同时防止其由于绝望而投入农民起义的队伍中,形成对封建国家的更大威胁。也正是因为科举制度的这些优越性,虽然期间有反复,士大夫阶层才能逐渐压倒勋贵、外戚、宦官等其他集团,成为封建国家统治阶层的主流、皇权的最重要基础。

  很多现代人将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与近代的公务员制度相提并论,并认为英国人正是从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中获得启发才建立了近代政府公务员制度。但如果将两者稍一比较,就会发现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近代的公务员制度产生的是政府的官吏,而科举制度虽然也有选拔官员的功能(通常不产生小吏),但实际上最主要的功能是产生统治阶级的成员。在公务员制度下,一个通过考试的成功者除非担任具体的职位,否则他将不会有任何权力,与普通人并无任何区别;但在科举制度下,即便只是通过最底层的考试成为一名生员,这个幸运儿就可以获得若干的权利:自己和家人都无需参加政府征发的劳役,自己名下的一定数量的土地获得免税权,在被剥夺生员身份前无需不会遭到肉刑、囚禁等惩罚,在司法审判中获得若干优势等等。而且这些权利是无条件的——即便他没有担任任何公职。

  不难看出,在古代中国通过科举考试的人就被立即跃升于众人之上,相对于他的邻人,他将在各方面都处于一种优势的地位,而这些特权是被整个社会所承认并由国家暴力予以保护的。实际上科举产生的是贵族,只不过这种贵族并非通过血缘产生,而是通过考试,而且无法传承给下一代。如果说在科举制度的开始贵族的色彩还不那么浓的话,但随着从宋代开始“官吏分离”这一现象的出现,具体的行政事务越来越多的由吏员和幕僚承担,而科举产生的官员则轻松的坐而论道,科举制度中的贵族色彩也愈来愈重了。哪怕一个举人、进士赋闲在家,他依然可以凭借自己的身份参与政事,分享利益;而在职的官员甚至无法违逆地方缙绅的意志。到了明代,许多士大夫考取功名后却不愿为官,宁可留在家乡凭借自己的特权过着闲暇奢靡的生活。科举考试越来越成为一个迈入统治阶级的通行证而非选拔官员的渠道。这一阶层的力量是如此的大,以至于甚至可以超越国家——明代灭亡后,新生的满清政权承认了前朝士子们的身份,并从中选拔自己所需要的官员,也正是在获得了汉人士大夫阶层的支持和承认后,满清才能入主中原,建立新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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