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灭门、分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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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请县衙出个面吧,毕竟,老夫这大侄子,尚未成亲,孤身一人,按朝廷律令,一个男丁,最多只能拥有一家铺子,和一亩田地。”说这话的,还是于守田的那位好友。

  此人名叫孟和昌,是琼山县大户孟家的家主,和于守田交情过硬,两人年纪相仿,年少得意时曾一同外出游学过,也共同经历了一些事情,是以彼此之间都知道对方的一些隐秘之事。

  于家被人灭门,说实话,最开心的,其实就是孟和昌。若不然,他也不会在于守田死了后,痛快地喝了一个酩酊大醉。

  要知道,孟和昌平素有“严君子”的美称,严于律己不说,更是滴酒不沾。旁人都当他是痛失好友后借酒浇愁,然而实际上……他那是高兴得实在是情不自禁!

  ……

  于乔是被那无头石马给带回琼山县的,从青狐村到琼山县,只用了一炷香的时间。而一到了琼山县附近,这石马便像是被打回了原形一样,又变成了巴掌大小的模样。

  虽然不知道怎么催动这石马,但于乔还是将这无头石马揣兜里,毕竟这可是一件宝贝。

  于乔随即就走进了县城。

  然后,他就知道了他家被人给灭门这一事……

  怔住好一会儿,于乔才缓过神来。

  随即,于乔拱了拱手,朝眼前之人问道:“请问先生,凶手是谁,可曾捉拿归案?”

  “尚且不知,不过请于秀才放心,县太爷已经让金捕头追查去了。”回答于乔这话的,是衙门的一位吏官。

  这吏官姓林,曾是一位举人,一番运营无果后,这位林举人又格外热衷于当官,便索性做了一个吏官。

  为刀笔吏,平素负责记录衙门的案件详细。

  这是一个清苦差事,手里更没什么权,哪怕不运营,倒贴着让人来当,都没个举人愿意做,所以过往这等清苦差事,哪怕是有官身,都得找秀才来兼差。

  之所以是找秀才兼差,而不是直接担任,便是因为秀才功名,按朝廷律令,是不能当官的。

  刀笔吏,虽是小吏,但也算有官身啊!

  只有举人,才有资格替补为官。

  这位刀笔吏是举人,所以于乔才说话如此姿态。毕竟在这位面前,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罢了!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功名高一级,也压死人。

  听到这林举人这么说,于乔便心里有数了,于家被灭门,多半不是人所为。况且也没哪个亡命之徒,能在一夜之间杀死一百多人!

  这一百多人可不是任人宰割的啊!

  尤其是大户人家,吃得好,身体壮,习练拳法刀剑者众多。哪怕每个人临死前只反击一刀,或者一拳,也足够把凶手给打死当场了。

  “对了,于秀才,由于你尚未成家,按照朝廷律令,这于家的田地和商铺,你名下却是无法有那么多,所以……”林举人说着,将一份地契和一份田契摆在了于乔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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