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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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均拍了拍身旁求伯军的肩膀,激动道:“你说等到兴华大厦建成之后,我们兴华软件是不是也得搬到这里办公。”

  “那我这个副总经理,怎么说也得有一件私人办公室,再按照林董一贯的‘财大气粗’,办公室的装修肯定非常豪华大气。”

  求伯军笑笑:“那肯定啊,林董的豪气是人尽皆知,全魔都,都找不出第二个像董事长这样大方的老板。”

  雷均想到,兴华大厦落成之后,兴华软件公司到时也会搬入这栋大楼办公,到那时他身为兴华软件的副总经理,拥有一间属于他的豪华办公室。

  坐在办公室,端着一杯咖啡,眺望着脚下黄浦江,和远处魔都的城市景色,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无敌是多么......

  “哎,那边的人,让一让,不要站在红毯上,一会华哥要过来。”

  林东手中举着个喇叭,正指着站在红毯上畅享未来的雷总,高声喊道。

  “哦哦,不好意思。”

  这声高喊瞬间将雷总拉回现实,尴尬的笑了笑,得知林总一会要从这里走上舞台,雷均连忙快步离开。

  这时,林东才点点头,心满意足的放下手臂。

  今天的林东一袭得体的深色西装,内里穿着马甲衬衫扎着领带,头发不知道抹的什么,打理得一丝不苟,乌黑发亮,脚上一双深棕色皮鞋。

  “林东,华哥还有多久到。”林华强走到林东身边问道。

  林东闻言,下意识的看了眼手表,见时间快到十点左右,“应该快到了,这都是快十点了。”

  林东说完看了眼旁边,这个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

  林华强今日的穿着,和他的风格没有太大的差别。

  因为两人都是模彷的林兴华,西装领带皮鞋,斯斯文文的,全然看不出来一丝混混的气质。

  作为林兴华二十多年的小迷弟,兼跟班。

  自打记事以来,两人就坚定不移的跟在林兴华的身后。

  上学时期掏鸟摸狗,青年之后同样跟着林兴华走南闯北,靠着一腔热血和年轻人的桀骜。

  再到现在,跟着林兴华,从林家村那个偏僻的农村地方,走到魔都这座国际大都市。

  甚至是成为这座城市的上层人,立住了脚跟功成名就,而且事业有成。

  靠的就是一个,紧抱林兴华大腿,死不放手。

  一时间林东心中,不禁生出万分感叹。

  谁能想到曾经村子里面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小子,如今成为了人人都为之称赞的青年才俊,杰出青年。

  林东和一同跟着林兴华,从老家出来的这些,同辈宗族年轻人们,都深知如今他们有的一切,都是靠着林兴华给他们的。

  林兴华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早已是达到了顶峰,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

  “华强,我想结婚了。”林东取出香烟,点燃,升腾的烟气模湖了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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