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日本受封条约(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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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要设立议会自治,设置自贸区法庭独立审判。

  这个类似租界的地方,通常是按照大明法律制定自治法律,能让大明的人,如同在本土一般。

  不过出了自贸区,大明公民就要遵守日本的法律了,他们如果犯了罪,日本有权审判,自贸区法庭监督。只有在判处死刑时,要呈报大理院复核。

  大明公士等贵族和官员则按照之前互相尊重的条款,由日本司法机构和自贸区法庭一同审判,呈报大明皇帝最终裁决。

  这导致公士这个不世袭的民爵继续升值,海上有钱的商人,大多会出钱捐纳公士。拥有这个爵位的人,才能在大明势力范围内,享有各种优待——

  这也是朱由检的目的之一,继续给内廷搂钱。

  ——

  条约签订完成后,姜曰广和幕府都很满意。

  这个条约既尊重了现状,也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可谓是《俺答汗受封规矩条约》之后,大明和藩国条约的又一典范。

  姜曰广有可能凭借这个条约获得升迁,甚至在将来名列紫阁贤臣。

  尤其是条约中和平共处、互相尊重、互惠互利这三项原则,可以说是皇帝手把手指导、让给他的功绩。

  虽然天皇地位、领土范围等条款都没确定,姜曰广还是很高兴地道:

  “只要条约在理藩院通过,将军就正式成为日本国王了。”

  “将军可以派人,前往大明朝觐。”

  郑芝燕还补充道:

  “将军可提前派人送上礼单,让朝廷确认回礼。”

  “如果将军需要特殊样式的丝绸和瓷器,朝廷会提前安排。”

  “这些都是特等品和一等品,需要交易到一定额度才能配货,甚至不允许销往海外。”

  “这是圣上对将军等国主的优待,将军一定要把握好机会。”

  详细介绍了大明的产品分级政策,以及配额配货等规定。

  在朱由检的规划中,将来的朝贡会变成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由大明皇室和藩国君主交易最优质的商品。

  而且因为是朝贡往来,不会进行计价,还能在大明免交奢侈税。

  幕府对这个规定很是欣喜,因为大明一向是厚往薄来,不可能会亏待他们。

  也因为此,幕府之前想过恢复勘合贸易,由幕府获得勘合符,垄断两国间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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