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条约与尊号(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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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条,让黎文盛有些摸不着头脑,更让他忐忑。

  可偏偏,这一条是所有条款中,最为平等的一条。

  概因这一条,不仅仅是对交趾的要求,也包含对北朝的要求。

  若所有条款,皆如这一条,那大宋就无愧于天朝上邦,仁义君子之国!

  奈何,其他三条过于苛刻了。

  黎文盛抬起头,咽了咽口水,小声的问道:“章经略,可否容外臣说几句话?”

  他想尽可能的,将一些条款的内容做修改。

  章惇看着他,摇头道:“此四条,不可易一字!”

  笑话!

  这些条件是官家在给他的小册子里列出来的和约条款内容。

  别说修改了,就是调整一下顺序,他也得向汴京请示。

  章惇严肃的看着对方:“贵国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顿了顿,章惇才道:“此乃姑念汝等,尚知圣人之教,尚能明中国法度,特别优遇之条款也。”

  言下之意,自然是要不是念在交趾这百年来,没有背弃衣冠礼法,他章子厚就要提刀打过富良江了。

  黎文盛还想再说点什么,章惇就已经起身了。

  “贵使还是尽快将相关条款,送贵主之前罢,是战是和,限贵国半月内答复。”

  “不然……”章惇轻声道:“勿谓言之不预也!”

  不答应,就继续打下去!

  反正,他章子厚有大把时间,可以和交趾耗。

  大不了,先在江北造船嘛。

  甚至可以在广西境内兴建船厂,大造船舶。

  等到今年冬天,富良江水浅之时,再挥师渡江。

  黎文盛无奈,只能恭身。

  章惇看着他,轻笑着说道:“再过十日,吾便会在这邕州,祭奠十年前邕州死难英灵。”

  “贵使还请记得届时到场观摩。”

  黎文盛还不明白章惇的意思,正在心中揣测时,便只听章惇说道:“届时,邕州军民,将共分李贼血肉,以祭当年死难父兄!”

  自汉以来,父兄之仇,必以仇人之血肉报之。

  这个传统,历经千年,依然不变其色。

  李常杰作为当年屠城的元凶,邕州人恨不得食其肉、抽其筋。

  如今,终于等到了这个复仇的时机。

  当然,要好好准备一下。

  这些日子来,广西经略使司和广西转运使司,都在各州张贴布告,宣布了将于四月癸卯(十六),对李常杰千刀万剐的刑期。

  所有当年邕州、廉州、钦州被害军民的后代、亲属,都可以亲临刑场,目睹此贼下场。

  还有机会分到刽子手丢出来的肉片。

  这可是最好的告慰父兄妻子的祭品!

  黎文盛惊讶的抬起头,看到了章惇的脸。

  他原以为,太尉李常杰,早已经被北朝械送汴京。

  他甚至可能会有一个善终。

  北朝那些好面子的君臣,是做得出这样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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