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说真话没人信(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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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职权都是方重勇前世没有争议的,属于金吾卫的主业。

  那么关键问题来了,金吾卫到底管不管长安除了皇城以外的治安呢?

  答案是,既管理,又不管理。

  这个说法看起来很奇怪,但实际上又符合此时长安城的具体情况。也很符合此时府兵制度已经崩溃的国情。

  因为金吾卫把衙门里的人算进去,满打满算只有一千人啊!当然了,还是比此时千牛卫的不到六百人要强一些!

  类似情况就好比说让一个人去吃自助餐,你说他进去以后是吃了还是没有吃呢?

  如果吃了,那么具体吃了哪个菜?

  吃过的菜又吃了多少?

  类似问题其实都是未知之数,不能用仅仅用“吃了自助餐”来概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金吾卫职权极大这句话,也是对的,但跟上面的道理一样,也不能用“职权极大”来概括金吾卫要干的事情。

  因为职权越大,执行压力也就越大。这也要管,那也要管;皇城也要管,外城也要管;街道也要管,城门也要管,要不要把这一千人再扩大几倍的编制?

  毕竟长安一百零八坊,就算平均每个坊只分配五个人,那都要占用五百四十人了。

  再留五百人分队巡逻皇城,这还没把固定守在城门附近的人算上。

  所以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古籍里面那些记载的,金吾卫威风八面的事迹,水分有多大了。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

  长安城内,金吾卫是需要负责巡街的,而京兆府衙门,亦是负责长安城内除了皇城、兴庆宫、大明宫以外地方的治安,甚至还包括郊外和周边州县。

  那么如果某处出了问题,谁听谁的呢?

  两边的人会不会干架?

  会不会内讧?

  职能重叠的情况下,京兆府的人巡街遇到了金吾卫的人,要怎么办?总不能说同一件事情两个机构同时来管吧?

  所以从这一点就能看出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对于组织学,已经研究透彻了。

  金吾卫有执法权,而没有“部署权”。

  京兆府衙门有“部署权”,而没有执法队,或者只有那种色役征发的小吏,作为治安执法的“临时工”。

  两者之间,各有部署,又互相牵制,无法一家独大。

  简单点说,京兆府有权力(虽然这个权力基本上用不出来),调拨京畿地区的府兵、募兵、南衙十六卫包括金吾卫在内的兵马,部署在长安城的某处,执行治安任务。

  比如说,发现了某个坊内有人谋反!那么调集这些军队,是京兆府尹的权力。同样,这个权力,是有限定条件,是需要审批,是有边界的。

  但京兆府本身的快速反应能力很弱,本身并不掌握成建制的军队或者准军事部队,这便是史料中未记载的原因之一。也是京兆府尹当得很憋屈,十年换了十五个,中枢机构很多机构都能随时踩一脚,甚至很多权贵都不放在眼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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