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见过那个哥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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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4章我见过那个哥哥

  自从找到韦扬隐和梁横的尸体之后,高公纪就迷失了。

  如果按照原本的想法,高公纪会把这两个被虐杀的倒霉蛋的尸体带出去,上交给皇城司,以作为自己所发现的证据之一。

  但是现在高公纪的心思却变了,他不想让任何人找到那个夜驰京师长街的人,除了他自己。

  然后高公纪就在汴梁城内城区的地下像无头的苍蝇一样转悠了三天,没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找,直到他遇见一个耳朵半聋的孩子。

  那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身上满是虱子和污垢,看着呆呆傻傻的,十分的惹人厌弃,当时她正跟其它几个小乞丐大声的讲一个奇怪的大哥哥打雷的故事,然后引来他们肆意的嘲笑。

  虽然那个小乞丐一直大声的宣称自己亲眼所见,甚至她的耳朵都被震得听不见了,但是没有人相信她。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小乞丐们把同伴说得故事当做笑话来听,但高公纪却听得心中一动,他是去过观音院桥下的颜树德巢穴的,虽然那里早已人去巢空,但是被霹雳火丹炸开的缺口却依然保持着它被破坏后的样子。

  高公纪一直对那巢穴被破坏的方式感到困惑。

  高公纪以为自己讨厌这个孩子,是因为她太脏了。

  他强忍着心中的厌恶,冷然道:“不要叫我公公,我也不想记住你的名字,更不需要你记住我!我只想知道,你所说的那个会打雷的人在哪里?”

  宋军真正开始将火药的爆炸威能视作重要的杀敌手段,却还得等到靖康事变之后的南宋时期。

  高公纪气急,一拳将旁边的案几捣碎,却不曾发出任何声响。他忍不住自言喝骂道:“既不识字!你这小婢何不早言?!简直岂有此理!”

  小诗却丝毫不以为意,也不管高公纪说什么,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道:“老公公,那天一个大哥哥打雷,小诗的耳朵被震聋了,听不见你说甚么呢。”

  但是现在他却开始相信了。

  比如二狗长得很漂亮,很高大,使用一杆很特别的长枪,能发雷法,富有正义感和良善之心。

  小诗欢快的说道:“大哥哥长得可好看了!比画里的神仙还要漂亮!”

  高公纪有些气苦,他拿过毛笔和宣纸,在上面写道:“你认识那个打雷的人吗?”

  高公纪恍然,然后他却又发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情况,想要与这个讨厌的小丫头进行交流,他必须要用吼的。

  如果不是这个讨厌的孩子可能知晓那个家伙的下落,高公纪绝对会立刻起身就走,绝对不会跟这个孩子说一句话。

  这个小乞丐很有一些自来熟的秉性,她笑嘻嘻的看着高公纪,却道:“老公公,你给我吃饭,洗澡,还给我新衣服穿,我会记得你的好的。对了,我叫王茵,你可以叫我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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