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礼法之争(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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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大儒戴圣将编纂好的《礼记》送到王荆那边审核。

  王荆在看了这《礼记》之后,对于其中一些礼节也觉得太过繁琐了。就比如祭天,礼记上面要求,要提前三个月进行斋戒沐浴,这简直就是在乱搞。

  朝廷事务那么多,三个月进行斋戒,那这三个月取消一切庆祝或者酒宴,根本不现实。但是若不进行斋戒,又显得不重视。

  特别是祭祀对象是昊天文王,自己家的老祖宗。王荆想了一下,老祖当年也对这繁琐礼节不耐,于是就下令,将三个月斋戒改成了七天。一下子将时间削减了九成还多。

  然后又下令将其他的繁文缛节进行修改,或者简化程序。毕竟若是全部都按照这《礼记》上面的来,朝廷一年下来时间都浪费在这些礼节上了,正事怎么呢办?

  同时对葬礼也尽量追求简化。从邦周时期开始,诸夏对丧礼都有一套严谨的礼仪,并且推崇死后要与生前同等。

  也就是说生前怎样生活,死后也要照旧,再加上孝道的推崇,到了大乾一统天下后,天下承平,天佑之治以来,百姓富足,民间已经兴起了厚葬之风。

  若是长辈过世,子孙不厚葬,就被视为不孝。百姓长此以往,压力很大,甚至富足之家,一场葬礼之后就变得赤贫。

  而皇室自从先祖子珏以来就推行薄葬,陪葬品只有美玉一块再加上书写一生功过的竹简或者青铜器。因此对丧葬之风很是看重。

  这一次王荆就要以礼记的方式将简葬推行开来。甚至若是后世皇帝违背简葬,大臣或者宗室都可以依照礼记反对。

  按照周礼,诸侯王或者天子薨逝,要有小祥礼、大祥礼以及最后释服。

  小祥是父母逝后一周年也就是第十三个月,大祥是逝后两周年第二十五个月,加起来就是三年。

  这三年就是服丧期,在这个期间一切衣食住行都有不同的规定,比如不能穿华丽的衣服,不能吃辛辣、肉食,不能喝酒,不能举办宴会歌舞等等。

  真实历史当中,东汉末年的袁绍就是服丧三年,而且还是在父母坟墓附近结庐而居三年,然后才得到了天下楷模的称呼。

  若是按照这《礼记》上记载的来办,皇帝是不是也要服丧三年?皇帝驾崩,大臣是不是同样要服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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