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验验你的成色(求追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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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姗姗轻蹙眉头,偏脸看了他一阵:“你想听什么?水边的阿迪丽娜?梦中的婚礼?秋日私语?还是喀秋莎?”

  “喀秋莎你也会?”

  “多新鲜。”

  “嗯,那就吻别吧。”

  杨姗姗被他晃了一下,险些岔气。

  “张学友的吻别?”

  “不会吗?”

  “你等着。”杨姗姗恨恨地看了他两眼,走到角落里的柜子前面,拿出一打琴谱翻了翻,从中找出一份放到钢琴上面的谱架上。

  “那我要开始咯。”

  沈云点了点头。

  杨姗姗深吸一口气,纤细修长的手指放到黑白分明的琴键上,两眼平时琴谱,开始弹奏歌神的经典曲目《吻别》。

  叮……叮叮咚。

  前奏结束后,她又往前弹了两行,感觉沈云的手合着节奏轻轻拍打她的肩膀,同时轻声哼唱。

  “……”

  “Listening to my own heart beat。”

  “So many people all around the world。”

  “Tell me where do I find someone like you girl。”

  他在唱什么?

  英语?

  可这歌词……

  她努力回头,惊奇地看着他的侧脸,不过手上没停,还在继续弹奏。

  沈云没有理她,似乎找到感觉一般,声音逐渐提高,吐字也愈清晰。

  “They say nothing lasts forever。”

  “We're only here today。”

  “Love is now or never。”

  “Bring me far away。”

  “……”

  这首歌又叫英文版《吻别》,号称华语歌曲改编最成功的曲目之一,2006年火遍各大高校,沈云自然也没少听,不仅如此,当年宿舍里有个会弹吉他的兄弟有空没空就练两下,还爱拉上全宿舍的人到阳台冲女生楼嚎,所以要跟着旋律唱出来一点都不难。

  他点这首曲子一方面是为了验证杨姗姗的水平,也有让她不要小瞧自己的意思,虽然音乐水平不够看,嗓子就比五音不全好点,但是剑走偏锋的小小才气还是有一些的。

  然而这样的哼唱扎进杨姗姗的耳朵里,却变成了一股难以描述的细流淌入心田。

  不只是因为词填得棒,跟曲子很搭,是因为歌词本身。

  来这里的路上,她给沈云听的第一首歌是M2M的《Pretty Boy》,一首旋律优美的英文歌,里面有句歌词------“Oh my pretty pretty boy I do,Let me inside,make me stay right besid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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