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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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铺一层瓮里的豆酱,滋味便出来了。

  虽然米是陈米,酱也是用豆腐渣、麦麸子炒出来。

  但拌着鲜美的鱼虾碎肉,倒也不差。

  像白启这种渔家子,真个捞到好货,肯定要拿到鱼栏换钱。

  只有抵不上价的小鱼小虾,才舍得自己吃。

  所谓,卖盐的喝淡汤,编草席的睡光床。

  便是这个道理了。

  白明用力点头,小鸡啄米也似:

  “阿兄识文断字是爹过世之前教的,绝不是风寒之后,脑袋开窍了。”

  白启一家本是中三等的“农户”,有着七八亩的好田。

  养活个五六口人不成问题。

  可惜娘亲因为早产出血死了,便宜老爹又患了一场大病。

  耗光家财,贱卖田产后。

  只能跟着商队做些跑单帮的活计。

  麻绳偏挑细处断。

  好巧不巧,几年前撞上那场席卷义海郡的“天倾之祸”,从此再也没了音讯。

  就这样,爹娘撒手而去,也没帮衬亲族的白启。

  为了讨生活,不得已投身进鱼栏,成了下三等的“贱户”。

  “家里可以典当卖钱的东西,一样也没剩下。

  唯独只有一摞杂书。”

  白启颇为庆幸,若没这些“家产”,兴许只能当文盲了。

  无论在哪个时代,识文断字都是重要的本领。

  也是上进攀爬的阶梯。

  “还有,阿兄,今天柴市的林管事过来,问我愿不愿入‘奴户’。

  炭坊的少东家,正缺个伴读。

  他还说,像我这种认得字,还能写的书童,最少值五千钱!”

  白明忽地抬头说道。

  “柴市?姓林的?下巴有个大黑痔,像死苍蝇的那个?”

  白启眉头皱紧,这人是西面炭坊的管事。

  据说,专门负责采买奴仆的活计。

  所谓“奴户”,就是签过卖身契,从此生死不由己的下等人。

  黑河县上那几家大户,每年都会派管事出来挑选采买。

  厨娘,婢女之类,没什么太多要求。

  能干活就行,卖得较为便宜。

  像书童,马夫。

  因为有一技之长,相对来说价钱会高一点。

  能被开出五千大钱,算是不低。

  “你怎么回绝的?”

  白启直接问道。

  “就按照阿兄交待的,讲自己有羊癫风,不知道啥时候犯病,做不得伴读的差事。”

  白明低头扒饭,轻声道:

  “不过姓林的知道后,没像其他人一样扭头就走。

  他说当不了少东家的书童,可以当他家的仆从,他不嫌弃。

  但只给两千五百钱。”

  白启眯起眼睛,他每每捞到大货去鱼市,总能听到县上的小道消息。

  其中之一,便是炭坊的林老六。

  最喜欢借着采买便利,寻些长得干净的男童带回家。

  “别搭理他,老爹死前说过,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白启眯起眼睛,如果他有足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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