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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何炜用一个日军俘虏的命,让一个稚嫩的男孩学会了杀人。
在日军之中,这是最稀松平常的事情,许多日军的补充兵,或者是陆军士官学校新毕业分配下来的小队长,在到达部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被老士官和老军官带去进行杀人训练,以使其尽快的进入作战状态,用来训练的对象,自然是被俘虏的中国士兵或者是抓来的中国百姓,何炜穿越前通过阅读各种资料,对日军的此类行为也有颇多了解,今天他叫陶黑娃这么干,也的确是受了日军的启发。
或许是中国军队的道德和纪律水平较高,何炜干完这件事,下令休息整顿,回到指挥所的路上,在经过各处交通壕时,无论是二排,还是三排的士兵,看自己的眼神都是又惊又惧怕。
要说杀人,这些兵里面手上有人命的太多了,而且抗战爆发前,义务兵役制度尚未推行开来,士兵全靠各个部队自行招募,自从清末北洋军扩编开始,中国军队士兵的来源相当复杂,第六连的个别士兵在当兵之前甚至还干过土匪,这些人平时以当土匪为主业,一旦土匪的职业道路发展不顺,便会下山另寻他路,这个时候,当兵就成了最佳选择。
土匪当不下去,那就下山当兵,看到哪个部队插旗招兵,就进去吃军饷,等到吃够了军饷,不想再当兵了,就找个机会开小差,拖着枪继续上山当土匪,这一路转下来,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条人命。
当然了,战前两年为了提升军队素质,国民政府大幅度提升军人的社会地位和薪资待遇,类似的情况已经少了很多,兵员素质也直线上升,可毕竟自清末开始长达十几年的兵匪一家观念遗毒尚在,部队中依然有这种时兵时匪的士兵存在。
可即便是有过这样经历的士兵,看何炜的眼神也像是小鸡仔见了老鹰,杀人,不是什么难事,何炜没有杀人,却只用言语让一个小孩子发了疯一样的用刺刀弄死了一个日军俘虏,这,要比亲手杀人要可怕的多。
没有理会那些怪异的眼神,回到指挥所后,何炜安排军需上士去搞点吃的给陶黑娃,这小子现在是不哭了,就是人一点精神都没有,像个霜打的茄子一样,叫人将陶黑娃带下去休息后,何炜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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