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军制、军俸(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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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老的按照裴宣所提议的进行。

  好坏评定,以未成丁的为例,孙小二11岁,同龄中武艺第一;韩三儿,年10岁,洒扫庭院,捕获剧毒蝮蛇,二人月俸可跳跃一档,同十二到十五的童子一样,月俸20钱。12岁以后,孙小二和韩三儿需要重新评定,初领20钱,若有新功,可上涨至25钱,30钱。功劳由管事、教头评定,庄主签字留档后生效。

  定下庄丁俸禄,众人在此基础上又商讨军士,军制。

  栾廷玉作为马军军使先说,“诸位兄弟,我朝军制:三人为一小队,三小队为一中队,合五中队为一大队,再有五个军官,队头、副队头、左右旗,加起来正好五十人。又会从这五十人里选择一个能打的作为“旗头”拿旗。目前已组建的【重锋都】、【虎都】,在建的骑兵都、朴刀都等都是按此施行。”

  众人听了,都不吱声,似乎并不觉得有问题,赵祯想来,这些人都是一个时代的,自然对现在的兵制熟悉。

  赵祯对朱洪基说道:“朱教谕,你也谈谈。”

  朱洪基想了想道:“庄主,太祖曾言“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全靠卫所制。卫由卫指挥使统率,辖五个千户所,计有五千六百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十个百户所,共一千一百二十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两个总旗,共一百一十二人,总旗又辖五个小旗,共五十人,小旗十人。”

  “太祖以为此是‘万世不拔之计’,军民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地方管束,优免一丁差徭。军户固定承担兵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

  吴用听了,不免多问了些,朱洪基也详尽的回答了。

  吴用说道:“庄主,军俸先不说,首要的还是先定军制,秦汉以来,用征兵制,成丁皆服兵役。隋朝沿袭西魏、北周府兵制。军士依均田令授田,免纳租庸调,平日生产,轮番宿卫,战时出征,资装自备。在乡为农,在军为兵,兵农合一、寓兵于农。”

  “唐初继隋,恢复府兵制,也属征兵范畴。其后征战益多,勋赏不兑现,军士地位下降,府兵制日趋败坏,募兵制逐渐兴盛。唐末,各节度使控制地方政权,更是征募、豢养大批军队,与朝廷抗衡,募兵由此兴盛。”

  “太祖皇帝继柴周,也行募兵制,国家出钱招募军队,派发武器,禁军专职战斗,不再务农生产,战斗力提高不少。”

  “听朱先生所说,明朝先实行军户制,后军户制与募兵制并行,戚家军、俞家军乃至家丁私兵都属募兵。”

  “由此可见,兵制从大方向来说,不过征兵制、募兵制两种。征兵制优点是壮丁都是士卒人选,战时从征,平时务农,资装自备,养兵费用少。缺点也很明显,除去常设之军,其他军士缺乏训练,战斗力弱些,如果长期战争,务农壮丁减少,将造成田地荒芜,农业荒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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