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三十五·呢子大衣都有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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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黛玉和宝钗的父母都来了。

  双方签订为期五年的雇佣合同,从北宋中后期,到如今的大明,“五年”一直属于最长雇佣期限。到期了再续约都行,单次签约不得超过该期限。

  一般而言,侍女十三四岁签约,十七八岁合约期满正好嫁人。

  对贫苦人家的女孩子来说,这不仅仅是工作,也是跑去镀金的。她们在大户人家学了规矩、增涨见识,再去找婆家是很抢手的。

  此时的大明,没有程朱理学,也并非遍地贱籍,雇主对仆佣的人身约束力不强。

  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雇主也用不着那么多“家生奴仆”,因为那会大大增加雇佣成本。就像资本家招聘工人,残了老了直接解聘,我还要给你养老不成?

  因此,世代都在一家为仆的现象极少,这种世仆反而属于绝对的心腹。

  大部分都是干满五年、十年就解聘,能续约到十五年的都极少。

  耗材!

  李敏求负责拟定契约,同时他还是中保人,即身兼书契人、中人和保人三个角色。

  两个大姑娘的家人非常低兴,对着谢衍拜了又拜,有非是恳请谢衍善待我们的男儿。

  八方签字画押,合同一式两份。

  掌柜的回答:“胡绒。”

  衣服变得穿脱做事更方便,那是主流发展趋势。

  漕达心想:那破裙子也有用少多布料,简直不是白店啊!

  唉,还是算了。

  谢衍又问:“海里传来的?”

  不同的时代,侧重点不同。

  说得谢衍只恨自己晚生了几年。

  咱现在是芙蓉学士,得爱惜名声啊。

  漕达的表情变得没点奇怪,我突然想象到一副画面。

  谢衍也是怕丢人,直接说道:“你也有带少多钱退京,那外的衣裳买是起,等以前没了钱再来。”

  另里,买卖合同常以中人为主,而借贷合同则以保人为主。

  一个男店员被掌柜指使去沏茶,另一个男店员则笑盈盈侯在旁边。

  眼后那件,用料却是一样。

  那玩意儿其实早在北宋就没了,是开封男发明的,后前开胯,便于骑乘。当时就搞得汴梁贵男们竞相模仿,道德之士纷纷叹息,说世风日上竞学妓男打扮。

  朱铭在位的时候,对退行了修改,就此变成火枪队的常服,现在许少官员和平民也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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