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贪腐枉法,日讲太甲(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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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他主动提起此事,比冯保故意激怒李氏,至少也能保高拱一个三公之位的体面。

  如此……高仪也不必在高拱被罢免后,忧惧而死了。

  被想到的高仪似乎若有所感,他抬头看了眼出神的皇太子,左右见诸讲官已经就列,便轻轻咳嗽了一声:“殿下,日讲了。”

  朱翊钧立马回过神来,正襟危坐:“先生请,今日是该《尹至篇》了?”

  高仪摇了摇头,尽量神色淡然:“今日讲《太甲篇》。”

  说着,朱翊钧就见身旁的侍书官自己面前的书页翻到了《太甲篇》。

  他神情一顿,长长地哦了一声,没说什么,心中却心绪翻涌。

  《尚书·太甲》,只讲了一个故事——伊尹放太甲于桐宫。

  太甲是商朝的一名君王,伊尹则是四朝元老,太甲的辅政大臣。

  所谓伊尹放太甲于桐宫,便是说,太甲登基之后,昏乱无度,破坏汤制定的法规,伊尹便将太甲放逐到了商汤墓地附近的别宫,自己摄政。

  伊尹摄政三年后,见太甲悔过自新,便将太甲重新请出来,还政于太甲。

  故事简单,也并不罕见,写了认错信后重新出来主持大局的人,他也不是没见过,问题在于,高仪为何突然生插了这一篇进来?

  他可不信这是教学安排,高仪不会做这种瓜田李下的事。

  只能是有意为之!

  是谁的意思?又是什么意思?

  是警告他老实点,不要步了太甲后尘?

  或者是提醒他有人要行伊、霍废立之事?

  还是……自比伊尹,摄政而后归,表明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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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历史上高拱被罢免后,高仪立即辞职,不得允,两日后,在家中忧惧病逝,时年55岁。

  注2:(隆庆六年六月)庚午,罢大学士高拱,司礼监太监冯保等传奉皇后懿旨、皇贵妃令旨、皇帝圣旨,传与内阁、府部等衙门官员。我大行皇帝宾天先一日,召内阁三臣至御榻前,同我母子三人,亲授遗嘱,说:“东宫年少,要他每辅佐。今有大学士高拱专权擅政,把朝廷威福都强夺自专,不许皇帝主管,不知他要何为?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便著回籍闲住,不许停留。”——《明神宗实录》

  注3:1571年(隆庆五年),每官每年官俸:206石,彼时的米价为:两/石,实发不足四成。

  陈广桂著:《中国财政供养率问题的初步研究》,刊载于《当代经济科学》,2003年7月。

  吴建华著:《明代官冗与官缺研究》,厦门大学,2001年博士论文,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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