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击鼓鸣冤,少年英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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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衙门口鸣冤鼓,那可不是随便乱敲的!

  若非有泼天的冤情,只是寻常邻里矛盾之类,敲这个鼓那就有戏弄公堂之嫌,打你二十大板你也得生受着。

  当然,今日是发生命案,有人击鼓鸣冤倒也合理。

  只是……击鼓的居然是个半大孩子?

  “小娃娃!”周康宁目光俯瞰,语调中更多了三分凌厉,将气势压迫过来,冷冷道:“你是谁家孩子,从何而来?可知这鸣冤鼓乃是朝廷公器,不可玩闹!”

  这次,周康宁的调子定得更清晰了。

  虽然不知道凶手是什么来头,但好像……县太爷对苦主并不待见,这番声色俱厉,只是为了为难一个区区孩童,多少有点难看,然而看到三班衙役手里粗壮的水火棍,众人虽然心中不满,却不敢付诸言行。

  “学生知道!”

  却见那小男孩面对如此气势压迫,神色丝毫不变,再次拱手,不卑不亢地答道:“有宋一朝,开封府尹包拯包龙图,民间称包公,上任后整顿吏治,改变旧制中‘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之约定,大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开封府门前立起登堂鼓,此后俗称鸣冤鼓,被后世各级地方衙门效仿使用。”

  “如今我大明初建,天下太平。应天府正是皇城龙脉所聚之地,却在六合县官道之上,有人青天白日持利刃行凶,所以学生才击鼓鸣冤,望大人秉公断案,还百姓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嘶!!

  周康宁眼中掠过惊骇的神色。

  这孩子才几岁啊?

  别说是孩子,就算是孔武有力的壮汉,到县衙上吓得浑身簌簌发抖,连话都说不利索的,他见得太多了!

  可是这孩子……

  麻烦!麻烦!

  周康宁最怕麻烦,但这次的麻烦好像越来越不好处置了。

  这孩子思维清晰,口舌灵便,字字句句都说在点子上,可是这个案,他偏偏是没法“秉公”去断的。

  胡相啊!

  通着天呢!

  他周康宁一个区区七品县令,有几个胆子,敢去得罪胡相的家人?

  但这案子,要怎么和稀泥呢?

  周康宁看着这位身量尚小的孩子,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有如此出色的子弟。

  未来金榜题名,前途简直是不可限量!

  按幕僚沈文山刚才的说法,死的双方都是老实巴交的农人,一方娶妻,一方嫁女,算得上门当户对。

  按理说,这样的孩子,不应该出自这样的家庭啊?

  莫非只是路过?

  路人的话……搪塞起来倒是简单些。

  周康宁定了定神,皱眉道:“秉公断案,自是本官职责所在!但你倘若并非本案相关,依大明律令,便没有资格击鼓鸣冤,你知道么?”

  “首先,以学生所学,大明律令并没有这一条款,当今圣上亲自编纂的《大诰》中也没有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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