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老登爆金币(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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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朱元璋那边派人过来取就行。

  交易的话,大明那边用金子购买大量农产品,朱云峰通过渠道把金子换成钱,再用皮包公司把钱打入公司账号,完美地变成合法收入。

  整个过程在业界有另外一个称呼——洗钱。

  当然。

  朱云峰的经营肯定合法合规,并且还能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只是客户不是现代人而已。

  因此完全谈不上在犯罪,只是通过合理的手段规避了一下黄金销售的风险罢了。

  所以这不仅仅是双赢的局面,还是三赢。

  也即大明,朱云峰,以及现代我国三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满足。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把大明理解成国外的某个家里有矿,且政治较为平稳的发展中国家。

  我国通过外贸对他进行技术和物资出口,而输入的不是美钞这种时刻在通胀的钞票,而是黄金这样的珍贵矿产。

  这样一理解就能直观清晰明白这个模式。

  可以说秦始皇疯狂摸电门——大家都赢麻了。

  听完了朱云峰的保证,朱元璋便说道:“我记得100两等于150万,2000两就等于3000万了吧。”

  “是的。”

  朱云峰脸不红心不跳的点头。

  “既然如此,那就在国库再支取一些金,2000两够了吗?”

  朱元璋问道。

  “够了够了,谢谢老祖宗。”

  朱云峰忙不迭说道。

  他心里非常激动。

  虽然不知道老爸那边的渠道收货价是多少。

  但如今那些某大福、某凤祥之类的金店销售价格大概是800一克。

  国际金价是621一克,网上回收价则在420-580之间。

  而镇上黑心金店回收价是540块一克。

  老爸介绍的渠道总不能比镇上的黑心金店还要低吧?

  即便只按镇上黑心金店的回收价来算,差不多就是3982万,他也能在中间捞将近一千万了。

  果然。

  做生活这行当,还是当中间商赚差价来钱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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