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慈不掌兵,抬旗赐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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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战就是最好的训练,尤其是在本就有狩猎经验的印第安人身上,独立战争的萨拉托加战役里,易洛魁联盟的奥奈达部落站在美国一边,就是凭借精良的战术,在林子把一整支英军给灰飞烟灭了。

  让华盛顿都不禁惊叹,真是一群林间的恶魔!

  于是,事后这个部落就被美军盟友给反戈击溃了,然后屠杀殆尽。

  怎么说呢?

  论损,人家昂撒白人是专业的,印第安人望尘莫及。

  簌簌...此时,双方人手从林子里出来时,草木翕动,惊起一片早起觅食的飞鸟。

  互相看着对方的眼睛都布满血丝,脸上却没带多少恨意,大家在战斗中都留手了,有默契的维持在演习的程度。

  看得出来,经过这一场厮杀,大部分男人脸上都多了几抹杀气,杀人跟打猎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有余地的实战对抗,跟一边倒被屠杀的感觉也是不一样的。

  第一次有胆子杀人之后,下次再杀人就不会害怕,起码不会一开枪就吓得四散逃跑。

  黑马看着这些殷族人的眼神,不禁感叹黑鹰这点倒是说对,这些人已经是小半个战士了,还真是一次就已经见效,对和平种族可能不够,可对这些家园被毁灭,亲人被屠杀的小部落成员来说,一次就足够他们找回血性!

  “疯子...果然是个疯子,这些新人从小没有经历血腥训练,突然被要求自相残杀,竟然没有推翻他,也是一群疯子!”

  虽然黑马嘴里嘟嘟囔囔着,好像不愿意承认什么东西,但底气已经明显不足。

  原本那些小部落都跟白人有血海深仇,每个人心里都憋着一股火气,自然也不想承认自己是个懦夫,所以即便有同族在演习死掉,也没人把矛头指向林墨。

  甲字旗是长弓带着,而戊字旗却是白狼战斗到最后,带领戊字旗人抵抗。

  这就是烈火炼真金,有没有战斗和领导天赋,一场实战就看出来了。

  “很好。”林墨再次对白狼说了很好,这小子是越来越让人看得起了,虽然出身白牛部落,但他在危机时刻爆发出了极强潜力,再加上射击天赋。

  “以后,你加入甲字旗,给甲字旗抬旗!你的姓氏也提升为甲。”随后当场就宣布给白狼抬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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