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小子安敢乱吾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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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一,朔朝。

  程处默出班举笏,侃侃而谈:“臣程处默奉御史台之命,重审大理狱。”

  “雍州同官县邹炽信为父报仇杀人一案,臣的意见是:国法难容,孝义可原,念及‘孝’之一字,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应判流二千里。”

  朝中半数大臣频频点头。

  百善孝为先,孝道总是没错的。

  哪怕因此杀人呢,也感觉情有可原。

  程处默这个判法不偏不倚,既顾全了律法,也照顾到了孝道,不敢说是最完美的处理办法,至少能让绝大多数人满意了。

  哪怕是孙伏伽与张蕴古,对这个方案有一点异议,却也能接受了。

  李世民权衡了许久:“程处默判案中肯,然朕为嘉奖天下孝义,特免邹炽信之罪,诸卿以为如何?”

  自太上皇徙大安宫之后,李世民只在大蒐后提着猎得的禽鸟去了一次大安宫,在孝道方面遭到了诟病。

  本来玄武门之变就让他在孝、友方面名声不佳了,这个时候当然要借助邹炽信一案洗刷名声。

  赦免本来就是天子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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