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名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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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邓析便聚众讲学,向国民传授刑法知识与诉讼的方法,并帮人诉讼【PS:最早的讼师,即后世熟知的律师。】

  关于邓析帮人诉讼,还有一个典故。

  曾经洧河发大水,郑国有一个富人被大水冲走淹死了。后来有人打捞起富人的尸体,富人的家人得知后,就去赎买尸体,但对方要价很高。

  于是,富人的家属就来找邓析,请他出主意。

  邓析对富人家属说:你安心回家去吧,那些人只能将尸体卖你的,别人是不会买的。

  于是富人家属就不再去找得尸者买尸体了。

  得尸体的人着急了,也来请邓析出主意。

  邓析又对他说:你放心,富人家属除了向你买,再无别处可以买回尸体了。

  这则典故,形象地表述了邓析的一个重要思想——“两可说”。

  在正统观点看来,这是一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的诡辩论,简单地说,就是模棱两可、混淆是非的理论。

  但就「买尸」这则典故来将,邓析他对“得尸者”与“赎尸者”所讲述的话,实际上都是正确的,作为中立者,他没有立场,也没有理由为其中任何一方说话。

  所以说,「两可说」并非诡辩,其实是一种朴素的辩证观念。

  而除了帮人诉讼外,邓析亦自己编了一部刑书,载于竹简上,后人称为「竹刑」。

  后来,执政郑国的权臣「郑驷歂」——即驷氏子弟,他叫人杀掉邓析,但却取用了邓析所著这部竹刑作为郑国的新法。

  再说惠子。

  惠子,即庄子的挚友惠施,与邓析不同的是,惠施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已成为了魏国的国相,是「合纵抗秦」最主要的组织者与支持者。

  他最大的成就,即让魏国与齐国“互尊为王”,结成联盟,然后又将另外一个强国楚国亦拉到这个联盟中,结成「齐楚魏」三国联盟,共同对抗秦国。

  而私底下呢,惠子又让魏惠王暗中派遣贿赂「公孙衍」——即后来继惠子之后,「合纵抗秦」的第二代领袖人物。

  公孙衍亦是魏人,在秦惠君五年时,被秦国任命为「大良造」,且积极谋划攻打魏国。

  秦惠君,即是杀掉商鞅的秦君。【PS:秦惠文君,即秦惠文王嬴驷,当时秦国他还未称王,是故称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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