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巧遇公孙鞅 法制先驱者(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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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一路溜达,一路聊,时不时的拿起路边的商品看看,其实说真话,雷云是真的找到了不少好东西。

  但是当雷云看到了一样东西之后,瞬间有点不太相信了。因为雷云停留在了一个卖猪肉的摊子前。

  “两位老兄,这是猪肉吗?”

  “对啊,这就是猪肉,有什么不妥吗?”

  “没什么不妥,不是说,这个时候只有野猪吗,也就是彘,怎么我看这猪不是野猪啊,而且这很明显,膘厚,没有腥臊的味道,应该是阉割之后的家养猪,这是怎么回事?”

  “兄弟,你想啥呐,商朝就开始饲养阉割之后的猪了,还有专门养猪的舍饲。有的百姓养的多的有上百只之多。怎么这有什么稀奇吗?”

  此时卖猪肉的老板似乎也是满脸不屑的看着雷云,完全和看傻子一个表情。

  我草,这就被人鄙视了,其实这不怪我啊,我是看了一个穿越小说,说是主人公在秦朝教会了百姓阉割猪。才去掉了猪肉的腥臊味道。

  “这位屠户大哥,你这猪是如何饲养,如何阉割?”

  “这位公子,小人可不是屠户,只是庄户人家,这猪是去年在集市上卖的猪仔,都是人家阉割好的,咱们只要买回去饲养即可,这养猪啊就是为了食用,也为积肥。

  “但是猪太大吃太多就不划算了,小人这是想卖了猪肉再买一些猪仔,这不是马上就该农忙了,再有三个月收麦,猪仔能长到半大,正好堆肥最好,这样到秋天,地里的肥料就不缺了。”

  “至于公子问的如何阉割,小人不知,不过阉割方法倒是早了,前朝就有。”

  我草,我他摸得只能说我草了,前朝,也就是说商朝就有。公子昂和卖猪肉的说的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将野猪驯化成家猪的时间更早,应该是夏或者更早的石器时代,咱们老祖宗就已经把野猪驯化了,你说这扯不扯。真是丢人啊。

  “怎么样,我说的没错把兄弟,这阉割之法,夏末商初便有了,《易经》有云豮豕之牙吉,意思是阉割后的猪,性情温顺,牙齿虽然锋利,但也不足为害。明白不?哈哈哈哈哈”

  这太尴尬了,整个被小白文弄的这丢人丢到战国了都。

  其实中国,成为最早驯化野猪的国家,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即距今一万年前至五千年前的时间段。

  咱们的祖先首先发现猪是杂食性动物,且活动范围较小。这对于我们的祖先而言,正是大自然赐予的福利。

  聚族而居、精耕细作,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家猪的驯养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至今依然成为我们文明的一部分。

  商朝和周朝,已经有蓄养家猪的舍饲。我们的祖先通过对比,发现不同的猪有不同的需求,并对其进行区分。在这一时期,开创性地发明了一项手术,并使用至今那就是阉割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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