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中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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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是一经捞起立刻就过了凉水,此时也泡在冷水里,凉凉的,橄榄菜肉沫豆角却是刚出锅,热乎乎。

  把面条用长筷子挑进碗里,盛上满满几大勺榄菜肉沫豆角,稍稍一拌匀——浇头热,面条冷,两者一中和,就是正正好入口的温度。

  面条是适合吃拌面、捞面还是适合吃汤面,取决于很多因素,麦子的品种、面粉磨的粗细、揉面的力度与程度、里头添了什么调料——盐糖油——以及多寡,另还有拉面手法,等等等等。

  宋妙今次做出来的细面就是特别好吸附浇头的那一种,尤其浇头里又有橄榄菜,橄榄菜极为细碎,简直一丝一丝的,又是自来泡在油里,几乎是一挨着面条,就粘了上去。

  于是一口嗦面,根本不用担心没有滋味,简直那面重新投了胎,再生成了香而浓的橄榄菜面,好似它们生下来就已经在了一起,面香、橄榄香同咸鲜混合,是无比醇厚的一口,当中又挟带着豆角和肉末。

  豇豆正是季节,嫩得很,焯透后又跟猪肉末同橄榄菜一起炒死了,咬下去,麦香、橄榄菜味、猪肉末焦香和着豆角的汁水在嘴里翻滚,是最最家常、人的嘴巴最最适应的味道。

  这道菜佐粥也是极佳,盛一勺进冷粥里,橄榄菜油和猪肉末豆角炒出来的油脂、菜汁把它挨着的一圈粥都染成了乌褐色——这一圈味道最好。

  要是连菜带粥一起扒进嘴里,稠粥会将一切融为混沌,咬一口鲜,再一口鲜,又一口是豆角汁的嫩甜,基底却是熬出米油的粥,此时轻轻一合嘴,早已开花的米粒瞬间就被压平,榨出里头米汤来,凉中带着清爽。

  青菜是菜花。

  菜花切碎了,下一点油焯水,和茱萸碎芥末籽一起炒,炒出来是颜色嫩绿的一盘,用勺子盛进碗里,扒拉一口,菜粒已经软了,但仍旧保持着原本的形状,菜汁清甜得很,微微辣,辣中带香,油润润的,百吃而不腻。

  两个菜,两样主食是先上的桌,一摆上去,诸夫子熟手熟脚各取所好,根本不用交代,也不用程二娘同大饼管顾。

  吃面的原是想尝尝味道,谁知一尝之下,几乎是眨眼间就吞掉了一小碗——一碗也就两口——正在扒碗底的余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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